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2800 证券简称:赛特斯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2023 年 9 月 8 日,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58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
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赛信”。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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