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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8:26:40 股吧网页版
浩明科技:关于核销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12



公告编号:2019-057

证券代码:832804 证券简称:浩明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核销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拟对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的往来款项进行

核查和清理,并对两年以上无法收回或支付的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3,495,425.64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914,102.28 元;核销预收账款 1,542,390.13 元;核销预付账款32,264.4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32,264.40 元。

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与交易方停止合作,相关款项多次催收无果,与部分交易方失去联系,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 本次应收、预收及预付账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57

本次核销的应收、预收及预付账款共计 5,070,080.17 元人民币,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计提坏账准备 946,366.68 元人民币,故本

次核销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会减少公司本年度利润 4,123,713.49元人民币。

本次核销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核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真实反映了企业

公告编号:2019-057

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核销。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监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核销。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核销处理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处理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应收、预收及预付款项的核销。

七、 备查文件

(一)《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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