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3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2806 证券简称:易兰设计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易兰(北京)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我公司于 2015 年 4 月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
担任主办券商。经东方花旗推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在此期间,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经与东方花旗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原主办券商东方花旗签署了持续督导解除协议书,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19 年 7 月 19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
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主办券商由东方花
旗变更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由中航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告编号:2019-022
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与原主办券商东方花旗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持续督导协议>的终止协议》,并于同日与中航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中航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
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易兰(北京)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