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2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2832 证券简称:汉宏智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河南汉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为了配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拟采用以下方案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公司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5 年第
公告编号:2025-003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回购申请;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综合参考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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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具体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日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寄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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