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832836 证券简称:银钢一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
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6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人员:
1.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合称“董高”。
第三条 公司董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
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
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进行公司董高薪酬方案的
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比例可根据岗位职责、风险程度及考核难度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核定薪酬时确定。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为了保障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主要结合公司产业规模和岗位职责,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而定。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目标直接挂钩,与个人管理目标间接挂钩,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作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的具体考核指标选取、权重设置及考核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岗位的核心职责另行制定,考核指标应具有可量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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