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832836 证券简称:银钢一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六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1600450440097L。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银钢一通凸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武胜县工业集中区街子工业园。
邮政编码:638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增长,依法纳税和缴纳规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机械凸轮、智能化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金属杂件;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4,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 时间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伍良前 23,4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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