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能源:关于使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3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2847 证券简称:三水能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山西三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质押应收账款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山西三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 1,000 万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贷款期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为5.22%(年化)。公司控股股东宣景文、股东兼董事长张俊发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货款的具体金额、利息、使用期限以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质押贷款的必要性
本次使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有利于公司顺利申请银行贷款,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次使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无须董事会审议,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41
本次质押贷款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西三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西三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