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苏州中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股东。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苏州中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七都镇太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333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托不断的科技创新及技术进步,成为在铜包
铝复合导体及高纯度铝制品产业中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铜包铝线、
铜包钢线、铜包铝排、铜杆、铜带、铜丝、铝杆、铝丝生产销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所持股份的
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333.3333 万股,成立时由原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 占股比例
(万股) (%)
邱九根 净资产折股 750 56.25
徐金妹 净资产折股 250 18.75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333.3333 25
合计 1333.3333 100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33.3333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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