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及
因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可能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兴业证券”)系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龙精密,股票代码:832860,以下简称“海龙精密”或“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在日常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核查发现海龙精密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1)出售重大资产未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2018年,海龙精密将自有房屋建筑物进行出售,上述事项发生时,海龙精密未就该重大事项告知主办券商,未按《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
(2)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经核对海龙精密提供的最新企业信用报告,海龙精密存在对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为433.08万元。该担保事项系2017年4月发生,彼时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为海龙精密合并范围内重孙公司。该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彼时海龙精密无需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
2018年6月,海龙精密全资子公司海龙金属制品厂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精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至第三方。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为精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次股权转让导致海龙精密丧失对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即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自此不再为海龙精密合并范围内的重孙公司。故上述担保事项性质由海龙精密为合并范围内重孙公司提供担保转为对外担保,海龙精密应在审议出售精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同时,就上述未结清的担保事项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
海龙精密出售精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发生时,挂牌公司相关负
责人向主办券商说明,该项担保已结清。该情况说明与当前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内容不一致,挂牌公司解释为债权人未及时去银行解除公司担保登记,并已督促债权人向银行申报解除担保登记。
(3)重大诉讼、实际控制人股权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
经查询网络公开信息,海龙精密当前存在1项法律诉讼。上诉人为东莞台一盈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张家龙、精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向海龙精密进一步获取法院文书等案件相关资料后了解到,东莞台一盈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并请求判令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支付其所拖欠的设备使用费12,451,560.00元,并从2018年3月1日开始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还清之日,并请求判令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张家龙、张陈松娜、精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对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东莞精锐利保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张家龙、张陈松娜名下价值12,451,560.00元的财产,其中冻结海龙精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城支行4425010001****0055账户金额46,764.53元,冻结海龙精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城支行4425010001****0502账户金额0.00元,冻结海龙精密平安银行深圳西乡分行110146****8008账户金额1.59元;并对张家龙持有海龙精密802.3万股和张陈松娜持有的海龙精密股权1056万股股份进行轮候冻结。
上述事项发生时,海龙精密未就该重大事项告知主办券商,未按《信息披露细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海龙精密因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暂停转让,并于2019年5月28日收到《关于给予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46号)。截至目前,海龙精密尚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在日常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已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定期向海龙精密了解经营情况。但海龙精密在上述重大事项发生时,均未主动告知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将继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罗女士0755-27455128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信先生021-38565619
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