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
号:GF2023090016)。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告编号:2025-010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奇致激
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0-30/1698664569_697073.pdf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交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14/1702539617_288119.pdf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奇致激
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12-28/1703770447_469538.pdf
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第四十二条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中止本次审核的申请,2023 年 12 月 29 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号-申报与审核》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 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0001 号),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提交了恢复上市审核的申请,2024 年 1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上市
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交所官网: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2-02/1706869575_954747.pdf
公告编号:2025-010
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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