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收到董事彭国红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 2025
年4月2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16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收到副总经理程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5
年 4 月 2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日收到副总经理郝四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5
年 4 月 2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彭国红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程辉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1 月,因个人调整对未来工作及生活的规划,故申请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郝四新先生出生于 1966 年 6 月,因个人调整对未来工作及生活的规划,故申请辞
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告编号:2025-024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彭国红女士辞去董事职务、程辉先生与郝四新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彭国红女士、程辉先生与郝四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备查文件
彭国红女士的《辞任报告》
程辉先生的《离职承诺书》
郝四新先生的《离职承诺书》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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