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保留监事会,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具体如下:
2.1《董事会议事规则》;
2.2《股东会议事规则》;
2.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5《承诺管理制度》;
2.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1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1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1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1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述议案需逐项表决。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2.1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9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0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1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2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3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4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5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本议案 2.1-2.10 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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