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长担任。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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