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697,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0%。
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拟与新氧科技重新签订 2025 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新氧科技签订 2025 年采购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氧科技”)2025 年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与新氧科技拟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将已签署的 2025 年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交易合计金额增加至 1 亿元,其余条款均未发生变化。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4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反对股数
577,06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3%;弃权股数 46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
3. 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69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为(北京新氧万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否决原因
普通股同意股数占本次股东大会对此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同意股数占比未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因此上述议案被否决。同时,参会的部分中小股东建议公司在 12 月召开临时股东会再次单独审议此议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议案未通过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后续会根据《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对计划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五、备查文件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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