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2864 证券简称:协力仪控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结构,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公司拟与上海锦墉丰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锦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天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云控”)97.3333%的股权依法转让给上海锦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江天云控的任何股权,江天云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皖审〔2025〕33 号),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152,215,339.74 元,净资产为 90,588,709.97 元。
为客观、公正反映江天云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公司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委托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上述机构独立于交易双方,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执业资格。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安徽江天云控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皖专审〔2025〕第 7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江天云控资产总额为 40,460,461.55 元,净资产为-1,959,144.01 元。按协力仪控账面数据计算,本次出售的总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总资产的 26.58%,资产净额占比为-2.16%。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安徽江天云控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
华评报字〔2025〕第 F043 号),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江天云控经评估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541,210.66 元。按同一口径计算,本次出售的总资产占比为 1.67%,资产净额占比为 2.81%。
综上,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魏玉龙、周莉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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