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4
贵州长泰源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8日15:00-17: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科技产业园都匀路30号长通集团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AAC板材生产线设备》的议案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AAC板材生产线,从Aircrete、奥琳斯邦、四川矿山、双良锅炉、科达机电、湖南伏电等6家公司采购生产设备,以直接现金及融资租赁(间接现金)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的对价,其中从奥琳斯邦、四川矿山、双良锅炉、科达机电、湖南伏电5家公司购买的生产设备,贵安恒信作为买方和出租人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二)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自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公司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AAC板材生产线设备约7,198.43万元,占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6.48%,超过50.0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二)重大资产
处理合法;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利于提高公众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众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有利于公众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Aircrete、奥琳斯邦、四川矿山、双良锅炉、科达机电以及湖南伏电共6家公司,采用现金及融资租赁方式支付对价,其中融资租赁设备出租人为贵安恒信,贵安恒信系公司股东贵安开投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签署AAC板材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计划投资建设AAC板材生产线,自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从Aircrete、奥琳斯邦、四川矿山、双良锅炉、科达机电、湖南伏电等6家公司采购生产设备约7,198.43万元,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现补充确认公司与Aircrete、奥琳斯邦、四川矿山、双良锅炉、科达机电、湖南伏电签署AAC板材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有效。
(六)审议《关于<贵州长泰源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贵州长泰源节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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