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2881 证券简称:源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沪 0117 民初 23902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4 月 12 日
案号:(2025)沪 0117 执 362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松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4 月 2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远安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1,838,453.26 元;
二、被告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远安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1,838,453.26 元
公告编号:2025-023
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22 日始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同业银行拆借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一点三倍计算); 如果被告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以便公司早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截屏》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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