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32881 证券简称:源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2026年1月6日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6】冀0391执58号),主要内容为:1、履行(2025)冀秦一证经字第41号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贷款本金4,900,000元、利息203,889元、罚息91,835.32元、复利6,074.32元、公证费10,920元,合计 5,212,718.64元及利息。2、负担本案执行费53,463.59元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的工作疏忽和信息沟通不及时,未能及时地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要求披露《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目前,公司已于2026年1月23日补发对外披露公告:《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对于未能及时披露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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