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1-01 16:35:45 股吧网页版
德润能源:关于公司收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1



证券代码:832883 证券简称:德润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山东省 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518 号海诺利华大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存在违规、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山东海诺利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利华)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2018 年,公司向海诺利

华累计划转资金 2,390.68 万元,海诺利华累计还款 585.08 万元,

期末未归还资金余额 1,805.60 万元,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 2019 年 8 月底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对于上述关联资金往来,公

司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而是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7 月 18 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并披露。

2、未及时核查并披露股权质押、冻结信息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

质押挂牌公司股份 4,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1%。公司未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是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进行了补充披

露。

3、未按规定披露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信息

(1)根据《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胜利德润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公司名 下位于东营区万家路 6 号的一套房产被司法机关查封登记,该事项 未在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显示,银行账

户期末余额 13,351.12 元被冻结,2018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附 注中显示,银行账户期末余额 141,602.54 元被冻结。上述银行账

户被冻结事项未按要求在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的“重要事项”一节中单独披露。

(3)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

(2018)渝 0105 执保 1397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所持成都市永龙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龙)股份 481.94 万股被司法

冻结;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

(2018)川 01 执保 340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所持成都市永龙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份 1831.57 万股被司法冻结,所持成都龙泉洪安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股份 335 万股被司法冻结。上述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按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一节中单独披露。

4、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其中预计 2018 年度将与峨眉山市洪安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42%的联营企业)发生产品销售、运输、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 3,000 万元,而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实际向峨眉山市洪安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4,136.42 万元,超出预计发生金额 1,136.42 万元,公司未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对于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而公

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五条第(五)

款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