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1
西南证券
关于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德润能源,股份代码:832883,以下简称“德润能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德润能源于 2019 年 10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52 号)。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德润能源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山东海诺利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利华)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2018 年,公司向海诺利华累计划转资金 2,390.68万元,海诺利华累计还款 585.08 万元,期末未归还资金余额 1,805.60 万元,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 2019 年 8 月底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对于上述关联资
金往来,公司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而是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7 月 18 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并披露。
2、未及时核查并披露股权质押、冻结信息
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质押挂牌公司
股份 4,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1%。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
是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3、未按规定披露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信息
(1)根据《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公司名下位于东营区万家路 6 号的一套房产被司法机关查封登记,该事项未在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显示,银行账户期末余额13,351.12 元被冻结,2018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显示,银行账户期末余额 141,602.54 元被冻结。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未按要求在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一节中单独披露。
(3)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2018)渝 0105
执保 1397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所持成都市永龙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龙)股份481.94 万股被司法冻结;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2018)川 01 执保 340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所持成都市永龙
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份 1831.57 万股被司法冻结,所持成都龙泉洪安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股份 335 万股被司法冻结。上述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按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一节中单独披露。
4、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其中预计 2018 年度将与峨眉山市洪安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42%的联营企业)发生产品销售、运输、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 3,000 万元,而根据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公司实际向峨眉山市洪安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 4,136.42 万元,超出预计发生金额 1,136.42 万元,公司未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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