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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道有道: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32896 证券简称:道有道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Ⅰ.总则
1.1 为了保证股东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1.2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3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Ⅱ.股东会职权

2.1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①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⑤ 预计未来 12 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⑥ 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1)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则取其绝对值计算)之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如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情形除外):
①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者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②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者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人民币的。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应视为本规则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规则上述规定。已按照本规则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1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①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②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③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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