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2896 证券简称:道有道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Ⅰ.总则
1.1 为规范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并有效控制、规避公司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投资资金,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1.3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前提下,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实现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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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良好经济效益之目的, 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1.4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者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者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者与他人共同经营。
1.5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Ⅱ.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权限
2.1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2.2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2.3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等,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决策。
2.4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原件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以及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2.5 公司财务部门为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部门。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并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工作,并执行严格的借款、审批和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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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长期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应及时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6 对专业性很强或者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必要时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Ⅲ.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3.1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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