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道有道: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32896 证券简称:道有道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制度

Ⅰ.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1.2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及公司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及公司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1.3 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Ⅱ.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1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2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2.3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并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4 审计部负责人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行为,不得随意撤换。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2.5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Ⅲ.审计职责
3.1 审计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通过审计工作识别各种隐患并提出审计建议的方式,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资产完整与安全。
3.2 审计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4)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5)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3.3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部门)审计期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资料,包括:
1)会计账簿、凭证、各类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财务资料;
2)各部门规章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各类事务审批流程清单,必要时应向审计人员开通流程监控权限;
3)所有与经营相关的合同、协议、契约等书面资料;
4)各类会议纪要,及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5)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文件;
6)与供应商、客户往来的电子邮件、重要书面文件等资料;
7)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审计区间可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被审计单位(部门)不得拒绝。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计单位(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如被审计单位(部门)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有权对有关当事人提出处理建议。
审计部人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