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2898 证券简称:天地壹号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我们
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利益
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
关联交易的表决;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合理
性,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
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
公告编号:2026-010
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报告内容合理公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经检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在确保资金满足生产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大贺、陈鹭曦、李强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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