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63
证券代码:83289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0056770173X4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
公告编号:2019-063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
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
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且在回购有效期
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
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
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
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环保,联系人:刘文君,
联系电话:0534-2758995。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
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
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按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回购数量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有的股份
数量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
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19-063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
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承诺函。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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