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55
证券代码:83289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拟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
公告编号:2019-055
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君
联系电话:0534-2758995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jjhbzqb@163.com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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