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2905 证券简称:信源小贷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海南信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公告编号:2025-024
第二条 基本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基本行为准则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作为董事,在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四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由公司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公告编号:2025-024
第六条 提名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位因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提名。
持有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选举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第八条 聘任合同
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第九条 任期
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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