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5
公告编号:2021-060
证券代码:832910 证券简称:伊赛牛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3 月 3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3 月 3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基本信息:
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基本信息:
名称: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皇甫幼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9 年 11 月 16 日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伊
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赛牛肉")签订了编号为 2019PAZL(TJ)0102260-ZL-01 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原告与被告伊赛牛肉之间形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伊赛牛肉为承租人。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根据被告伊赛牛肉的要求向被告伊赛牛肉购买租赁合同记载的租
公告编号:2021-060
赁物并向原告支付租金。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共 24 个月,共 24 期,自 2019
年 11 月 20 日起租至 2021 年 11 月 20 日到期,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26,360,000.00 元。丁云、买银胖、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对被告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和任何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0 日开始逾期,截至合
同到期时,被告共计逾期一期租金合计人民币 1,000,000.00 元。为此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其进行催收,但截至本起诉状落款日为止,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到期款金额人民币7,560,100.00 元(其中包括应付未付租金人民币 9,960,000.00 元、留购价款人民币 100 元、扣除保证金 2,400,000.00 元);
2、判令被告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8 日
的违约金 10,520.55 元,以及自 2021 年 3 月 9 日起至所有款项清偿之日止的违
约金(以 7,560,100.00 元为基数,延付一天按年利率 24%,以实际欠款天数计算);
3、判令被告丁云、买银胖、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第 1、2 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将妥善处理本诉讼,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并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消除给公司财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60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诉状
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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