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1
关于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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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 2025Z00743 号
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股份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审计,对后附的《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编制正方股份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正方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检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正方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正方股份公司编制的《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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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大庆正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通
过自查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本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追溯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 会计差错的原因
1、本公司于 2025 年对硬件产品销售业务会计核算进行自查,从更加
谨慎地执行收入准则角度出发,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及经营情况,本公司对 2023 年度部分硬件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了差错更正,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梳理统计,对存在统计错误的关联交易进行更正。
二、 具体的会计处理
1、本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对 2023 年度发生的硬件产品销售业务抵
消营业收入 1,567,575.22 元,抵消营业成本 979,735.60 元,抵消存货
815,397.14 元。
2、公司对存在统计错误的关联交易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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