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832914 证券简称:锐嘉工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锦绣
63 号之中 3 号厂房 路 19 号 A2 栋 8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83.9945 万元。 4383.9945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4383.9945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公司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司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和由本章程规定的 指公司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和由本章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高级管理人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董事会秘书;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本章
人员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设立,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持有的股份数、出资方式、持股比例、1020.39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持有,每股 出资时间具体如下表:
金额 1 元。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数额及其
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如下: 序 发 认 购 出 持股 出资时
序 发 认 购 出 持 股 出 资 时 号 起 股 份 资 比例 间
号 起 股 份 资 比例 间 人 数 方
人 数(万 方 ( 万 式
股) 式 股)
1 丁 457.6 净 44.85 2014.12. 1 丁 457.6 净 44.8 2014.1
维 41 资 % 31 维 41 资 5% 2.31
杨 产 扬 产
折 折
股 股
2 洪 346.7 净 33.98 2014.12. 2 洪 346.7 净 33.9 2014.1
军 4 资 % 31 军 4 资 8% 2.31
产 产
折 折
股 股
3 广 102.0 净 10% 2014.12. 3 广 102.0 净 10% 2014.1
州 39 资 31 州 39 资 2.31
市 产 市 产
锐 折 锐 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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