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7-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京东健康: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12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2916 证券简称:京东健康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结构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10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徐耀东、周彦雨、刘通生、申新国、李拙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梁艳召、徐丹共2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树发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次会议召开21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7人。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56,925,000股,占股份总数的99%,会议由徐耀东主持。

以上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56,92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周彦雨为董事长。

选举周彦雨为总经理,赵艳芳为财务总监,刘杰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惜诵为副总经理。

本次会议召开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徐耀东主持。

公告编号:2018-025
以上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梁艳召为监事会主席。

本次会议召开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梁艳召主持。

以上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总经理周彦雨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徐耀东持有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41.74%。

该任命董事刘通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申新国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李拙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梁艳召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监事徐丹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监事王树发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财务总监赵艳芝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杰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副总经理刘惜诵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上述人员中徐耀东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董事人选替换徐耀东,其余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均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免/免职的原因

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新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18-025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