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18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2916 证券简称:京东健康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7月17日,唐山京东医院(甲方)和唐山京华医院(丙方)与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及其全资子公司唐山京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2)签订资产抵债协议,甲方、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且无权属瑕疵的资产用于抵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资产共计19,928,286.78元,用于抵偿其所欠本公司的款项19,928,286.78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编号:
2018-010);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8-023)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抵账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唐山京东医院
住所:滦南县奔城镇中大街北侧
公告编号:2018-028
注册地址:滦南县奔城镇中大街北侧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徐耀东
实际控制人:徐耀东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医疗服务、保健品零售
(二)关联关系
唐山京东医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耀东个人独资企业,此次抵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7月17日,唐山京东医院(甲方)和唐山京华医院(丙方)与唐山京东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及其全资子公司唐山京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2)签订资产抵债协议,甲方、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且无权属瑕疵的资产用于抵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资产共计19,928,286.78元,用于抵偿其所欠本公司的款项19,928,286.78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6年1月28日唐山京东医院(甲方)和唐山京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医院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京东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交给京东医疗管理公司,甲方按照丙方收入的20%收取管理服务费。截止2017年12月31日,甲方欠乙方医疗管理费19,928,286.78元,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以资产抵偿其所欠乙方债务。
公告编号:2018-028
本次抵账资产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4,292.40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0,589.10万元,本次抵账交易金额1,992.83万元,本年度累计抵账交易金额6,464.06万元,本次交易抵账资产总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94%,本年度累计抵账资产总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23%,公司购买资产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额的50%。因此,该次抵账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