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2917 证券简称:惠洲院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盛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员经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推荐刘盛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3-027
人选。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董事会聘任刘惠洲先生为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董事会聘任陶龙香女士为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7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董事会聘任潘乐荀先生、唐润秋先生、倪圣军先生、李民先生为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董事会聘任陶龙香女士为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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