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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0 18:58:41 股吧网页版
城投鹏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 [2023]1176号),同意公司定向发行股票4,919,483.00股。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46号),本次实际发行4,919,483.00股,发行价格3.10元/股,募集资金15,250,397.30元。

本次发行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第 9-00006号)。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

公告编号:2025-018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为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存放与管理募集资金。

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 名: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

银行账号:88202000005598000018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城投鹏基的募集资金均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使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250,397.30

加:利息收入 11,908.41

二: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15,262,305.7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5,262,305.71

其中:支付职工薪酬 15,262,305.71

四:注销账户时结余利息转回公司基 0
本户

五:销户时募集资金余额 0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告编号:2025-018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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