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现公司对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更正涉及的内容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50 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公告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00 元现金(含税)股利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29.9998 万元。内
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2025-015)。
更正后: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50 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公告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00 元现金(含税)股利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30.00 万元。内容
详见 2025 年 6 月 24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更正后)》 (2025-033)。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31)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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