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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07:21 股吧网页版
城投鹏基: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35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规范性文件及《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如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基于以往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我们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管因岗位调整原因,徐亚艳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提名的葛红喜女士符合法律法规、部

公告编号:2026-035

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公司副总经理韩虎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次退休属正常履职安排。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现平、王志轮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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