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兹科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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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江苏徕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江苏徕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徕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常州市龙城大道2188号新闸科技工业园1 J_
号楼。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可
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住所为准。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4. 7953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
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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