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8
证券代码:832930 证券简称:徕兹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说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会议由董事长乔佰文先生主持,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实施股票发行,向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合格自然人投资者朱新琴拟发行股份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元,募集资金总额900万元,发行完成后朱新琴将持有公司56.19%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本次发行不超过750万股股份,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表决情况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发行股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新增自然人投资者朱新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为加强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050162883600000254。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验资前,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
2、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16年11月3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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