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兹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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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11
公告编号:2016-007
证券代码:832930 证券简称:徕兹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徕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徕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04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召开的紧急会议,故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乔佰文主持,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16年04月2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07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徕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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