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2:50:21 股吧网页版
徽远成: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2943 证券简称:徽远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徽远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度向关联方安徽晓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10,850,940.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充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晓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 2688 号 3 号厂房二层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 2688 号 3 号厂房二层

注册资本:5380 万元

主营业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公告编号:2026-011

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器辅件制造;超导材料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许维成

控股股东:许维成

实际控制人:许维成

关联关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安徽晓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属于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告编号:2026-011

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度向关联方安徽晓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10,850,94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收入增长有利,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产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活动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