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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2 18:24:10 股吧网页版
ST白茶:关于公司及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2


证券代码:832946 证券简称:ST 白茶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鼎白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6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福鼎白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朱丽燕、董事及总经理吴灼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依法披露诉讼事项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在 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少计提利息费用 343.21 万元,多确认营业
外收入 117.25 万元,合计虚增利润 460.46 万元,占 2017 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175.88%,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占 2017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165.82%,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具体如下:

(一)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少计提利息费用

经查,2017 年,白茶股份未按期全部清偿对工商银行福鼎支行、建设银行福鼎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村镇银行)、福鼎市泰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益公司)的合
计 20 笔借款,相关借款 2017 年度合计应计提利息费用(含罚息、复 利)419.95
万元,但白茶股份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只计提了 76.74 万元,少计提利息费
用 343.21 万元,占 2017 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131.09%,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占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23.59%。

(二)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多确认营业外收入

经查,白茶股份债权人工商银行福鼎支行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出具《情况说
明》,称就白茶股份尚未归还的贷款,与白茶股份初步形成执行和解方案即“在2018 年 5 月份前抵押物处理完毕归还所欠贷款后,给予免除所欠贷款的全部利息”,但该方案“最终审批权在省分行,需省分行审批后方可执行”。截止 2017年 12 月 31 日,白茶股份尚未清偿前述工商银行福鼎支行贷款,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也未同意上述还本免息方案。白茶股份在确认营业外收入依据不足的情况
下,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将已经提的应付工商银行福
鼎支行利息冲回 41.3 万元、75.95 万元,合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117.25 万元,占
2017 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44.78%,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占 2017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42.22%,并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当年营业外收入“主要为银行免除利息产生的收入”。

二、未依法披露诉讼事项

2016 年 4 月 6 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鼎法院)就白茶股份、吴
灼等人与恒兴村镇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作出(2016)闽 0982 民初 284 号民事判决书。

2016 年 4 月 8 日,福鼎法院就白茶股份、吴灼等与恒兴村镇银行借款合同
纠纷案作出(2016)闽 0982 民初 280 号民事裁判书。

2016 年 10 月 20 日,福鼎法院就白茶股份、吴灼等与泰益公司民间借贷纠
纷案作出(2016)闽 0982 民初 1347 号民事判决书。白茶股份不服福鼎法院一审
判决,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德中院)提出
上诉,宁德中院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作出(2017)闽 09 民终 549 号民事判决书。
在上述(2016)闽 0982 民初 284 号判决涉诉纠纷中,白茶股份涉诉金额
645.18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0%。白茶股份 2016 年 5 月 5
日收到相关诉讼文书后未在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迟至 2018 年 7 月27 日才补充披露诉讼公告。

在上述(2016)闽 0982 民初 280 号、284 号、1347 号民事判决涉诉纠纷中,
白茶股份涉诉金额共计 980.18 万元,占公司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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