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6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9年4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4: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沈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1908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报出三年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承诺回购公司股票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承诺回购公司股票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生效的《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制度(草案)>、<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草案)>、<利润分配制度(草案)>、<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草案)>、<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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