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832968 证券简称:东软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苏州市平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平江新城)拥有摩尔(MALL)广场商业物业,坐落于苏州市广济北路 788 号。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4161 平方米,建筑面积 25035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土地用途为批发
零售用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认购苏州平江新城新增注册资本 346 万元,认购价(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其中 346 万元作注册资本,剩余 65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苏州平江
新城的持股比例为 1.43%,截止 2024 年末其他权益工具余额为 955.32 万元。根
据杭州市国资委对国有参股管理监管要求,公司拟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司将组织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标的企业审计评估工作,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转让底价。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79,640,839.08
元,净资产为 407,963,070.5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平江新城的资产
总额为 626,787,128.59 元,净资产为 612,092,985.61 元。交易标的 2024 年末
其他权益工具余额为 955.3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资产总额 1.65%,占公司资
产净额 2.34%,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
牌转让苏州市平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无需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国有产权对外公开转让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上级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批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公司拟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苏州平江新城 1.43%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市平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苏州市广济北路 788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其他股东信息: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6.26995%,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5.758%,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1.8063%,今华光学(苏州)有限公司持股 4.73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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