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32968 证券简称:东软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
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鼓励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企业健康运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和《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依照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
公告编号:2025-080
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从股东会选举
通过当日起,每季度末发放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独董津贴和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若受到证券交易所谴责或证券监管部门处
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实施。
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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