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共计6000万元!因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未勤勉尽责 东海证券遭罚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7月7日,东海证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指出,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海证券在担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中,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在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为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重新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中国证监会认为,东海证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
东海证券表示,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内容与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并将深刻反思,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