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32971 证券简称:卡司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12 日,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6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8)、《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2025-065)、《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2025-066)、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070)等相关公告。2025 年 6 月 6 日,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2025-075)公告。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核心员工名单、激励对象名单并征集意见,公示时间为 11 日。公示期间,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名单公示情况以
及核心员工认定进行了审核,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077),核查意见表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进行了披露。2025 年 6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5-07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并进行了披露。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审议、信息披露及公司公示等程序,公司已在股东会前,向全体员工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主办券商首创证券出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该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合法合规。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082),审议
通过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084)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5 人,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包括挂牌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屈慧
平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直接持有公司 40.5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激励对象的资金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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