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2974 证券简称:鲜美种苗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3-031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并定期对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理财产品销售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公告编号:2023-03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