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拟以全资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泽”)为主体,在武汉市经开区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投资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主要生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控制器和执行器的壳体、执行器的齿轮等。(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以最终备案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泽作为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进行经营。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情形。因此,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
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事先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包括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大中型生产加工设备、研发试验中心等
5、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等)
6、项目建设周期:28 个月
最终项目情况将以相关部门后续备案信息,以及项目实际投入情况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上述项目尚未启动建设,具体协议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签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资产投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保持产品供应,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综合实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尚需完成取得建设用地、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备案,是否能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工艺技术等均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项目建设、产能释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据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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