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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忠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2

关于浙江忠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浙江忠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忠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忠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中信建投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划,中信建投派出邵宪宝、葛亮、万晓佳、胡锦浩、张仁春等 5人组成项目辅导小组,其中邵宪宝为辅导小组组长,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本期辅导期间,原辅导小组成员兰廷蓬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本项目辅导小组成员。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信建投与辅导对象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签订了《浙江忠信

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忠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

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

材料,2020 年 12 月 18 日浙江证监局在网站上公示了辅导对象

辅导备案文件。

本期辅导期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本期辅导方式:(1)组织自学;(2)集中授课与考试;(3)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4)中介机构协调会;(5)经验交流会;(6)案例分析;(7)双方认可的其他辅导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辅导对象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发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组织学习“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细则”以及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证券市场动态;

3、继续完善尽职调查,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结合访谈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梳理;

4、对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督促公司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

5、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投资项目规划;

6、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浙江证监局关于拟上市企业辅导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制定并向浙江证监局备案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与辅导机构中信建投相互配合,根据辅导对象实际情况对其展开了相关辅导工作。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辅导工作内容涵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各方面。

在中信建投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努力下,上市辅导工作进展较为顺利,辅导对象的运作逐步规范。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中信建投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辅导过程中,发现辅导对象存在部分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情形,辅导对象已就此类问题全面排查,并完成梳理汇总工作。针对该类问题,辅导对象正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推动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办理工作。中信建投将继续协助及督促辅导对象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中信建投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已经建立了相对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辅导对象在相关制度的执行层面仍有提高空间。中信建投将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并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持续协助辅导对象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推动辅导对象在内控等层面尽快达到

上市公司标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阶段辅导工作将主要集中围绕完善尽职调查、财务核查、走访客户、供应商等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一)持续开展辅导培训和学习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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