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832989 证券简称:鑫博技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19 层会
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鹤群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程云驰、监事徐立波、监事郑绍华、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邓博、副总经理周宇江、副总经理崔涛、副总经理陈强、董事会秘书康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公司总经理羊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董事长刘鹤群先生提交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全体董事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
2.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需要适时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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